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首个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规则(试行)
时间 : 2021-01-27
据悉,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规则(试行)》,并于近期试行开展省间超额消纳量交易。
市场主体购买并实际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后,获得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,分为水电消纳量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。消纳量包含电量类型、消纳时间、生产省份、消纳省份、消纳主体等信息。
超额消纳量交易通过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凭证交易系统开展,交易标的物为超额消纳凭证,分为水电超额消纳凭证交易和非水电超额消纳凭证交易,交易同时组织,交易周期和方式一致。
详情如下附件:
关于发布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发布首个可再生能源电力超额消纳量交易规则(试行)》的通知.pdf